兒童及青少年服務
寄養服務
- 服務宗旨
為缺乏家人妥善照顧的兒童提供暫時而穩定的照顧,讓他們在寄養家庭中享受家庭生活、並得到適當的教導、愛護及關懷,以致身心能健康成長,個人潛能得以發展。
- 服務對象
- 服務對象為18歲以下,缺乏家人妥善照顧的兒童。
- 除了健康正常的兒童,患有輕度智障、身體殘缺或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兒童,如適合在一般家居環境生活,亦可申請服務。
- 主要服務
- 評估服務申請,了解兒童及其家庭的需要及期望。
- 為兒童配對合適的家庭,作入住前的準備。
- 定期聯絡及探訪兒童及寄養家庭,給予輔導及支援。
- 定期舉行個案檢討會議,跟進兒童的成長進展及需要,為其訂立個人的工作計劃,並商討兒童長遠的福利安排。
- 在兒童離開寄養家庭之後,提供不少於三個月的跟進服務
- 兒童在寄養家庭中留宿,接受24小時的照顧。
- 為寄養父母提供培訓
- 向有意參與寄養服務的家庭進行評估
- 推廣寄養服務
- 轉介及安排寄養兒童及相關人士接受資助的臨床心理支援服務(ABCPS)
- 服務費用
寄養服務是一項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服務。兒童的父母(或監護人)無須繳付任何膳食及住宿費用,但須負責其子女的學費及教育開支,並按協議支付一些特別費用
- 申請服務
有需要的家庭須經由社會福利署或非政府機構的綜合家庭服務社工、醫務社工、學校社工等轉介社工作評估及提出申請,然後透過社會福利署的中央寄養服務課將個案轉交至本社。
- 退出服務
- 兒童的父母(或監護人)可在任何階段退出服務,唯須先與轉介社工及寄養社工商議有關安排,並完成所有手續
如遇到下列情況,本社有權要求服務使用者立即退出服務:
- 服務使用者的行為對寄養家庭或其他服務使用者構成危險
- 服務使用者不再符合接受服務的資格
- 服務時間
星期一:早上9時至下午1時 /下午2時至下午6時
星期二至五:早上9時至下午1時 /下午2時至下午5時45分
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:休息 - 聯絡資料
地址: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6樓 (查看地圖)
電話:2834 6863
傳真:2834 7627
電郵:fc@isshk.org